声明人:罗淑芳
本人在二零零零年,因法理不明,怕心重,被派出所邪恶欺骗,在所谓的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字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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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2/1782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