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艳 2002年夏季的一天,我家后楼墙上写有“法轮大法好”的标语,派出所的警察就认为是我写的。他们到我家把我的大法书、师父经文,还有炼功带都搜走了,还例行公事的写一些口供,让我签字。我也没有多想就签了字,配合了邪恶,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。现在我才知道了修炼大法的严肃性,特此声明:所签的字作废。今后要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7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