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美凤
我是一名老年大法学员,因学法不深,做了一件损害大法的事(曾把一本散了装的师父经文烧了)如今深感痛悔,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决心努力学法,做好当前的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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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3/1783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