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如燕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1999年邪恶迫害时,向邪恶写过“保证书”,并说过有违大法的言语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按大法的要求做一个真修的弟子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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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3/1783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