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福兰
邪恶迫害最严重期间,我曾向公安局写过“保证书”、按过的手印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严肃对待大法、对待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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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3/1783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