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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常艳新 单位一把手要我谈谈对法轮功的认识,我写了材料。九九年迫害大法开始的时候,主管部门要求我们向市组织部门写“不炼功保证”,我写了“我愿意同党中央保持一致”。领导找我们谈话,我应付的说:“不让炼就不炼呗。”二零零零年去天安门证实大法,被邪恶非法抓去,问我“炼没炼法轮功”,我说:“没炼。”回到当地派出所问我“炼没炼”,我说:“没炼。”被邪恶迫害的时候向邪恶妥协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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