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碧芳
本人在邪恶迫害期间,曾说过“不修炼法轮功”,这八年来也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炼功人。如今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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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4/1784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