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秀华
99年,我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,严重的破坏了法的尊严,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,今天我严正声明:我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紧跟师父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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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4/1784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