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梅芳
由于自己心性不高,配合了本地区警察的要求,抄写了一篇警察给我的文章。现在我悟到这是在配合邪恶的行为,所以我特此声明作废。以后不会再配合邪恶了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4/1784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