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柴红艳
我是1997年得法的。被邪恶钻了空子,曾经两次被迫向邪恶写过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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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4/1784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