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作芹
当时单位领导强迫我们写“保证书”,“与法轮功决裂,不宣传,不炼功”,这不是我个人意愿,现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4/1784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