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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淑华

    在非法镇压法轮功之初,公安局让我交书,我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两本“修炼心得”。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访,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,放回时,在公安局警察让我签名,我就签了。二零零二年,警察去我家,進门就问“你还炼不炼了”,我说:“我现在没炼。”二零零三年,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,在看守所配合了邪恶,穿马夹、照像、按手印。回家时,在派出所,家人给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也签了名。在回单位上班时,单位让我写被非法抓的原因和经过,我配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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