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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家兵 2007年10月13日,我被邪恶绑架到乡政府,下午非法押到派出所。在派出所,被恶警照像,在“扣押物品单”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后又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4天。在此声明:配合邪恶所说、所签的字、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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