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梅兰
2007年8月份我被邪恶非法抄家,在邪恶干警的威胁下,我被迫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违心的在派出所笔录上签的名、配合邪恶按的手印等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