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永群
我一九九八年四月得法。九九年7.20迫害开始后,单位和公安局天天有人找我谈话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不炼了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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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