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丽华
向邪恶说出了丈夫的手机号、位置,向警察说:“得法晚,没讲过真相。”向警察签字、画押。声明:给邪恶的签字、画押等一切行为都作废。信师信法,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