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桂珍
2001年9月7日,坏人举报把我绑架到派出所,邪恶写了一大篇纸,并叫我过去按手印。我就按了手印。声明:我所按的手印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