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玉琴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,邪恶压力下,因学法不深,把大法书交到居委会了。现在想起来对不起师父,声明作废。今后我要努力学好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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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