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淑园
四月二十三号警察上我家,要我“保证在奥运期间不上访”,我就签字了,配合了邪恶。声明: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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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