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久环
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师父、违背大法的事情,按过手印,在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从新按照师父要求走好,走正以后修炼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5/178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