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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洁 2008年2月29日,我在学校被抓進看守所。在看守所,由于我对法理解不深,对法理认识不清,就写了“不学、不炼大法”的“悔过书”,也说了、签了一些侮辱大法的字,丈夫还在学校和看守所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痛恨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痛恨自己的无知,我在此声明:以前一切损害和侮辱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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