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永军 前几天,派出所警察三番五次威逼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因我当时有执著心和怕心,就抄写了一份。过后,我内心特别难过,知道自己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抄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1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