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英
由于得法之前,不明真相,阻止过丈夫進京证实法,还替丈夫签名写过“保证”,故此严正声明:对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6/178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