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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春英

    我和丈夫都修炼,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,派出所、单位头头每逢节假日、“敏感日”都来我家查一查我的丈夫去没去北京,再来就是写“保证”什么的。我丈夫胆子小,就不敢做大法的事,结果身体出现了病态,生活都不能自理。一次单位头头要他写“保证书”,那时我丈夫已不能写了,叫他签名,他也不能写字了,头头就让我代他签。开始我不签,他们就软硬兼施,一直不走。由于我心里有“私”字,怕找我的麻烦,后来我就代他签了个名,其实是把丈夫推向了邪恶那边。严正声明:我签的名字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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