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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贤俊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十七日,我在街上向载家具的司机讲真相,被保安举报。在派出所,警察问我真相材料是从哪来的,我说:“不知道是谁给我放在车筐里的。”警察非要处罚我十五天,叫我签字、盖手印。我说:“我不认识字。”邪恶就叫我划圈。我当时产生了怕心,害怕他们把我怎么样,就无知的配合了邪恶。我从内心感到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,这主要是自己没有把大法学好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加倍学好法,时时用大法归正自己,加倍弥补过错,正念正行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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