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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积娟 2002年3月份,恶党人员叫我去派出所问话。同一天下午,我被带到公安局,邪恶一定要我写下“保证书”,才让我离开。我之前曾用手机向朋友宣传法轮功的情况,于是在2005年5月份,恶警将我带到刑警队,要求我写下“保证书”。在相隔一年的时间里,刑警队再一次找到我,使我被迫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决裂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有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决裂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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