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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桂珍 2001年11月份,我到北京上访,被恶警抓回。在派出所,邪恶叫我写“保证”,我当时配合了邪恶。2003年7月份,我再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3个月后,邪恶对我说:“释放你了,你签个字”。我当时配合了邪恶签了字。由于自己怕心重,做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过去向邪恶作的“保证”和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按师父的教导做好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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