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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素琴

    因为出去打工需要证明信,派出所百般为难我,让我写“悔过书”,我不写,它们就不给我办理,我就写了“我炼过法轮功”的东西,顺从了他们,我错了,对不起师父。我心里非常难受。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,我要紧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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