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颖
2008年我参加工作时要政审,问是否炼法轮功,我为了能被录取违心的写了“否”。现我严正声明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做一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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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