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芹
今年5月8日恶警迫害把我抓到派出所,作了笔录,强行按手印。我不承认这一切。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救度众生,做好三件事。请师父放心,以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