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翠兰
我由于过去学法不深,曾经烧过大法书,现在我知道错了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。以后决心坚修大法,真正做到信师、信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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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