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晶华
以前在邪恶的看守所所说、所写或他人代写的所谓“三书”和签字、画押等肮脏错误行为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所安排的一切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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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