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翠琴
我由于怕心,曾把大法资料烧掉,并把师父的法像交给了邪警,对不起师父对我的苦度。现严正声明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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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7/1786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