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兰
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99年邪党不让炼了,单位让写“保证书”,由于怕心,我违心的写下“保证书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郑重声明:以前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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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