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正伟
2008年4月16日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在邪恶的迫害强迫下,我说了、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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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