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玉
以前我在恶警的迫害下,自己又学法不深,我说过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现在我深深体悟到,法轮大法是正法,是救人的。所以我声明:以前说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作废。今后我要做好三件事,跟师尊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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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