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福菊
我被非法拘留期间,默认了邪恶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。在未看内容的“谈话单”上签了名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