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祝平
我在发真相资料时,被610绑架,被非法关押一百多日,4个多月后由亲属交了5000元钱后才被释放。在出来时,我在一张放行纸上签了名。声明:我向邪恶的签名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