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费文华
在我被非法关在劳教所时,写下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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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