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润春 在7.20期间,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迫害时,心里本想写颂扬大法,当时已经写好了,老伴儿说不行,他替我写了,是“批判稿”。因当时学法不深,我心里想:反正不是我写的。写了自己的名送到街道。现认识到这样做是大错特错,这是对法不负责,我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我要更好地向世人讲清真相。助师世间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2/22995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