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凤芬
我在修炼的路上没有做好,将师父的像烧了。现在认识到这些都是背离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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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8/1786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