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戴安民
我于1996年喜得大法。99年7.20时,因为怕心邪悟,写了“保证书”,过后出卖了同修。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等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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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