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荣5月12日
我于99年得法。7.20后,由于怕心,邪恶让交书,我就交了,还把大法书卖到收购站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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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