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英华
邪恶到我家时叫写“保证”,就顺从了,单位里叫写也写了,甚至把抄写的《转法轮》和《明慧周刊》也烧了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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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