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莉华
做了不该做的事,抄写了“××书”等。现严正声明:在我被迫害期间所做的不利师父、不利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