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家芸
在被非法拘留期间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以前违背大法的所写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