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爱珍
我以前在派出所,所长要我写的所谓“保证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走好以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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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