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三妹
在二零零一年四月,我在北岭景园受迫害,在洗脑班里二十多天,所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,坚持修炼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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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19/178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