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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周秀兰

    99年7.20后,居委会主任带人到我家里要书和师父的法像,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我把师父的法像和部份大法书交了出去,这是对师父的最大不敬,我感到对不起师父。还有在公安分局,我在没有看笔录的情况下就签了名,现在我悟到签名也是配合了邪恶。以上这两件事都是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有严重的怕心造成的。我非常后悔,辜负了师父的慈悲救度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听师父的话,多学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0/1788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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