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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敦蓉 上月底的一个晚上,我出去贴资料,当贴完最后一张时,才发现至少有两个电子眼。回家后我左想右想,心里直发慌,心想:这地方不大,太容易找上门来。这完全是学法不深,心性不到位,毫无正念可言的表现。最后,我又返回原地把贴的资料都撕了回来。因怕天亮后邪恶来抄家,来不及转移资料,所以我用火烧掉了这珍贵的大法资料,这是在犯罪。我实在对不起苦度我的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做资料的同修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努力尽心学法,正念正行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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